以下是我從網路上擷取的文章
這是作者在書中提到的
如果不知道要寫什麼的時候
就想想有趣的題目來動筆吧!!
- 說說透窗而來的光線質感,趕快寫,就算現在是晚上,窗簾都拉起來了,還是說你寧可寫北邊的光都無所謂,寫就是了。寫十分鐘、一刻鐘或一個小時。
- 從「我記得」寫起,寫很多細微的往事。如果陷入龐大的回憶裡,就寫那個,一直寫下去,別管那段往事是發生在五秒鐘以前,還是五年以前。在你寫作時,只要不是當下發生的事,就是復甦的往事。如果僵在原處寫不下去時,就重寫一遍「我記得」,然後繼續寫下去。
- 選一樣給你感受強烈的事物,不管感受是正面或是負面的,把它當成是你熱愛的事物寫寫看。最後不帶好惡,以完全中立的心態寫一遍。
- 選一個顏色,比方粉紅,然後出門散步一刻鐘,一路上留心凡有粉紅色的人事物,然後回家打開筆記本寫一刻鐘。
- 在不同的地點寫作,好比說在自助洗衣店,隨著洗衣機轉動的節奏寫。在公車站、咖啡館寫,寫下你周遭所發生的事。
- 告訴我你早上做了什麼:吃早餐、醒來、走到公車站牌。描述得儘量明確,放慢腦子轉動的速度,重新審視一早上的細枝末節。
- 回想你真心喜愛的某個地方,想像自己就在那裡,環顧周遭的細節,一一寫下來。可能是臥室的一角、整整一個夏天你曾閒坐其下的一棵老樹、家附近一間麥當勞的某張桌子,或是河畔某處。那兒有什麼樣的顏色、聲音和氣味?當別人讀到這篇文字時,應該能了解置身在那裡的滋味;應該能感受到你有多麼喜愛那個地方,並不是因為你說了什麼,而豆從你處理細節的方式看出端倪。
- 寫關於「離開」,隨便你想用哪種方法寫都行。寫你離婚、今天早上離開家門,或朋友即將不久於人世的事。
- 你最初的記憶是什麼?
- 哪些是你曾愛過的人?
- 寫你居住城市的大街小巷。
- 描繪祖父或祖母。
- 寫寫看:游泳、星星、你最害怕的一次、綠地、你如何知道有關性的事、你的第一次性經驗、感到與神或大自然最接近的一次經驗、改變你人生的文章或書藉、肉體的耐力、你以前的一位老師。別淪於抽象,把真實的東西寫出來,誠實地寫,並寫出細節。
- 拿本詩集,隨意翻開一頁,抓一行抄下來,就從這一句開始寫。有位朋友稱這方法為「離頁書寫」。從一行偉大的文字寫起是頗有助益的事,因為你是從巍然之處著手。「我將在巴黎死去,在一個雨天…將是一個星期四,」詩人西撒.瓦耶難寫道「我將在星期一的十一點鐘死亡;星期五的三點鐘,在南達科他州駕駛牽引機,在布魯克林坐在一家小吃舖裡」等等。每次文思堵塞,就回頭重寫第一行句子,而後繼續寫下去便可。重寫第一行會使你有個全新的開始,有機會走到另一個方向-「我不想死,而且我才不在乎我是在巴黎、莫斯科,或俄亥俄州的洋斯城。」
- 你是哪種動物?你是否覺得骨子裡自己是隻牛、花栗鼠、狐狸,還是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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